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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助资金2025年绩效评价结果

录入时间:2026-06-08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4〕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期组织专家对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具体结果如下: 

  1.绩效评价等级为A的城市10个(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上海、山东青岛、安徽合肥、江苏南京、江西南昌、江苏苏州、安徽芜湖、辽宁大连、北京、浙江温州。 

  2.绩效评价等级为B的城市22个。 

  浙江杭州、重庆、四川成都、辽宁沈阳、福建福州、陕西西安、河北石家庄、湖北武汉、山西太原、河北唐山、河南郑州、福建厦门、山东济南、天津、四川宜宾、湖南长沙、湖北宜昌、内蒙古包头、黑龙江哈尔滨、广东广州、青海西宁、新疆乌鲁木齐。 

  3.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城市3个。 

  广东东莞、甘肃兰州、海南海口。 

  请相关城市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提升示范效果和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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