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5年绩效评价结果

录入时间:2026-06-08

根据《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1〕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近期组织专家对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具体结果如下: 

  1.绩效评价等级为A的城市4个(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江苏扬州、四川绵阳、福建三明、山东临沂。 

  2.绩效评价等级为B的城市10个。 

  江西九江、安徽六安、广东佛山、浙江衢州、河南安阳、宁夏吴忠、湖北襄阳、陕西延安、辽宁葫芦岛、河北衡水。 

  3.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城市1个。 

  西藏拉萨。 

  请相关城市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提升示范效果和资金效益。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