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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探索“八五”普法高质量发展新实践

录入时间:2025-08-27

  广西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持续丰富普法形式,突出普法重点,“八五”普法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强机制、优布局,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广西监管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学法用法普法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常抓细。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普法日常工作,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二是健全普法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明确各处室普法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落实有力的普法责任体系。三是健全监管考评体系。对照“八五”普法规划指标,制定普法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并做好督促检查。同时,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各处室年度普法工作成效作为评先评优重要参考,推动各处室落实落细普法要求。

  二、抓日常、重融入,筑牢法治素养主阵地

  落实普法工作要求,常态化推进宪法、党内法规以及重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一是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的必修课,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财政制度政策等作为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推动建立财政法治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注重实效,持续搭建学法普法载体。丰富学法用法交流平台,探索运用主题党日、“警示教育周”、财政监管大讲堂、志愿服务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生动直观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重要节点,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集中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不断深化法治思维,强化法治理念。按照“凡任必宣、应宣尽宣”的原则,规范宪法宣誓活动运行程序,使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规范化。2021年以来,组织9位新提拔任职的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宪法宣誓。三是精准发力,持续夯实法治文化阵地。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职工书屋,为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研讨提供场所,带动全局党员干部通过支部集中学习、支部联学联建、财政监管大讲堂等平台加强学法用法普法。结合“警示教育周”活动开展理论学习宣讲,局党组书记给全局党员讲授专题党课,教育党员干部树牢对监管局鲜明政治属性的认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开展以“加强财会监督 严肃财经纪律”为主题的财政监管大讲堂,深入分析当前财会监督的突出问题以及新时代深化财政法治工作的建议。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设置法治宣传栏,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

  三、破藩篱、求实效,激活精准普法源动力

  创新方式方法,充分依托财政监管职能开展普法,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具体事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一是与监管调研相结合。聚焦上级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管调研,把监管调研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与宣讲。二是与培训授课相结合。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举办驻桂中央预算单位培训班,结合监管培训,有针对性地设置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领域课程,邀请财税领域的专家、领导授课辅导,加强财税领域普法教育,提升中央预算单位知法懂法守法水平。向广西财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驻桂中央预算单位细致讲解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详实讲述违规案例,2021年以来,累计授课30余次,有效督促各部门单位增强法治意识。三是与财政监管工作相结合。在审核检查核查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当好被监管单位的“教练”“老师”,主动分析问题表现,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具体方法,让被监管单位既知悉问题又懂得如何整改规范。同时,整理汇编违规典型案例,向地方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和驻桂中央预算单位进行通报,推动举一反三,形成“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得到普遍好评。

  下一步,广西监管局将进一步挖掘潜力,持续探索和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争取在今后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把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加强我局各项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推动财政监管职能和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为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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