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税务改革动态 > 正文

中国宣布对美欧日台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

录入时间:2025-05-19

中国商务部公告将从星期一(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为期五年。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星期天(18日)在官网发布以上消息,理由是根据1月16日调查机关初步调查,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化学品共聚聚甲醛(POM copolymers)存在倾销,导致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对出口共聚聚甲醛的美国公司征收74.9%的反倾销税,对欧盟公司征收34.5%税,对台湾公司征收3.8%至32.6%不等,以及对日本公司征收24.5%至35.5%不等。其中,共有六家公司被点名须缴纳反倾销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