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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5-04-25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将进行区域扩围,涵盖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此次扩围,将进一步释放制度创新红利,推动我国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自2024年4月1日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以来,一年来,试点政策已累计减免印花税1.82亿元,惠及企业377户,主要涵盖能源、电子、医药设备等多个关键产业领域,政策实施效益显著,为政策的延续和扩围提供了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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