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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录入时间:2024-08-05

8月5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办法称,为汇聚社会资本、引入优秀人才,大力吸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河南,持续优化我省基金发展生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特设立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投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等全领域子基金,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早期科创企业的天使类基金予以倾斜。对于河南省其他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的基金,引导基金不再重复予以支持。引导母基金总规模暂定30亿元,分期到位。除母基金管理机构出资外,主要由省财政出资,积极吸引市县(区)共同出资。引导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总额的20%,且累计出资额不超过1亿元。针对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均注册在河南的,对单只子基金出资比例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总额的40%,且累计出资额不超过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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