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税务工作快讯 > 正文

重庆:深化查管互动

录入时间:2023-12-06

  重庆税务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执法合力,构建风险共管、责任共担、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的查管互动体系。

  “现在,我们办案能够及时得到征管部门的帮助,效率大大提高。”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稽查局一位稽查人员说。记者了解到,这得益于该局建立的一套查管互动机制。

  税务稽查作为税收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重要手段。为做好税务稽查工作,重庆市税务局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查管互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促进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税务执法合力,构建风险共管、责任共担、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的查管互动体系,形成查促管、管助查、税收监管效能大大提升的局面。

  风险入“池”,双方共同管理

  “我们在实现稽查四环节分离的基础上,增设计划和后续首尾两个环节,形成‘计划管理—案源管理—检查管理—审理管理—执行管理—后续管理’的闭环管理模式,既实现了稽查四环节的分工制约,又使各环节有机衔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朝智表示,查管互动推动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在26个事项上开展良性互动,使稽查融入大征管、大风控格局。

  选案是稽查的首个环节,选案的精准性直接影响稽查工作质效。针对自选案源和推送案源,重庆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共同打造税费风险管理池,聚焦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事项、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利用大数据进行扫描,发现风险纳税人并及时划入池中,对于高风险纳税人,由稽查部门进行选案分析与查处,中低风险纳税人,则由征管部门进行风险管理。

  税费风险管理池的建设秉承“征管主导、稽查协助、属地管理、一局一池”的原则。谈及建设初衷,重庆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屈涛告诉记者:“征管部门对纳税人的情况最为熟悉,对企业风险水平的判断更准确,在企业入池前,管查双方会针对具体情况详细分析研究,确定是否将企业入池管理。在企业入池后,双方也将随时关注其情况变动,发现高风险异常情况,稽查部门将第一时间响应处理,使稽查案源的选取更精准、及时。”

  “推送案源以往是征管部门发现风险后再移交稽查部门分析研判,税费风险管理池建立后,双方从源头开始对企业进行共同管理,将分析研判工作放在事前,稽查立案的准确度提升了,效率提高了。”重庆市税务局稽查局案源管理科干部赵威说。

  “纳税人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是一小部分,应当将大部分人力资源放到日常管理与服务中,将小部分精干力量放在风险防控与违法查处上。我们测算税费风险管理池内的企业在1%左右。”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副局长张冰冰介绍,查管双方每季度都会对入池纳税人进行动态调整,将消除风险的移出池,将新发现风险的补入池,确保税费风险管理池始终聚焦风险纳税人。

  目前,全市已建立44个税费风险管理池,完成对2061户企业的风险扫描,其中推送稽查部门风险信息380条,推送征管部门风险信息1371条。

  案件共查,合力打击犯罪

  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是税务稽查的一个重要职能。面对涉税违法案件越来越呈现出规模大、链条长、跨度广等变化,重庆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共同开展重大案件查办工作,增强打击合力。

  据了解,在不法分子精心策划的涉税违法案件中,往往涉案企业多、受票企业分布广、涉案人员多,稽查部门在查找纳税人实际地址、开展实地调查、提取征管资料进行分析等方面常常面临困难。而征管部门与辖区纳税人打交道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等情况更熟悉,让征管人员参与稽查案件,能有效推动检查工作开展。

  “我们和重庆市开州区税务局在对某废旧钢铁回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征管部门的帮助让案件进展更加顺利。”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检查三科副科长尹海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介绍,由于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在开州区税务局的帮助下,稽查人员很快找到企业的真实经营场所。在后续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也是在该区税务局的帮助下,迅速通过有关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完成对企业10万余条车辆使用信息的调查取证工作。尹海军说:“作为检查一线人员,我真切感受到征管部门加入为稽查案件查办工作带来的好处,他们对企业情况更了解,常常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帮我们打开思路、少走弯路。”

  “参与案件查办也为我们做好日常工作提供了启示。”开州区税务局临江税务所干部李中亮告诉记者,通过稽查手段他发现被查企业的申报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都存在问题,这提醒他在对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哪些环节需要更加注意、哪些资料需要反复核验、哪些事项需要仔细比对。

  今年以来,重庆市税务稽查部门共查办涉税违法案件1273件,其中1000万元以上案件共33起,5000万元以上案件共10起。征管部门为其中多起案件的查办工作提供了重要帮助。

  联合执行,维护税法权威

  执行是稽查四环节的最后一个环节,重庆税务稽查部门联合征管部门促执行,产生积极效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稽查部门可以实施的执行措施有限,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查处执行有时并不顺利。而查管互动开展后,征管部门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资产迹象的、怠于行使或放弃到期债权的、无偿转让财产或低价转让财产的,立即告知稽查部门。稽查部门认为需要实施收缴停供发票、阻止出境等措施的,可以提请征管部门实施,双方的协同联动让案件执行效果更好。

  例如,最近,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重庆市长寿区税务局约谈某被稽查企业的负责人,向其宣讲税收政策及不主动履行纳税义务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并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依照有关规定帮助其制定分期缴纳计划,保证案件执行。再比如,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一户欠税企业下达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后,企业不予理睬。稽查人员遂根据查管互动机制向该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送停供发票建议,企业次日便联系执行人员提出缴款计划。

  “征管部门对辖区企业的现金流情况和实际能力更清楚,在企业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对其实施缓缴计划,既保证案件执行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执行科科长廖正琴说。

  统计显示,实施查管互动以来,全市征管部门已协助稽查部门执行案件77件。

  据悉,为深化稽查成果运用,查管双方还加强后续管理互动,稽查部门将结案案件有关信息传递给征管部门,供其选取关键数据纳入纳税人征管档案,促进征管部门完善管理。在被稽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后,查管双方还合作帮助其恢复纳税信用。近日,重庆市某信息技术公司就在稽查与征管部门的联合帮助下,及时收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前停止公布通知书。

  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表示,稽查与征管的目的都是维护经济税收秩序,重庆市税务稽查部门将继续与征管部门开展合作,促进执法精确性和监管精准性不断提升。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