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6-09-21
稽查案件案情复杂多样,部分疑难案件税企双方常就事实认定、政策理解存在分歧,裁量尺度把握难度较大。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推出稽查案件“阳光听证”机制,搭建公开透明的涉税诉求表达渠道,以全流程程序公开推动争议源头化解,筑牢法治化税收执法根基。
过去,税务处罚听证多安排在处罚告知文书送达之后,只能对已基本定案的结果开展事后救济,难以在案件定性关键节点厘清事实、统一政策认识,矛盾化解效果有限。青岛市税务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参考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制度,打破传统办案时序,在案件基本查结、尚未出具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的关键节点设置“阳光听证”环节,精准覆盖案情重大复杂、征纳分歧突出、涉案金额较高但未达法定听证标准的疑难稽查案件。
为确保“阳光听证”机制运转顺畅,青岛市税务局构建起“检查发起、审理统筹、多方评议”的闭环运行模式:由稽查检查科室结合案件争议程度提交听证申请,审理部门统一统筹组织听证全流程;组建复合型专业“听证团”,内部吸纳市局稽查业务骨干、各税费条线政策专家、税务公职律师,外部邀请公检法办案专家、行业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案件评议。听证现场,各方完整听取稽查检查人员的案情核查陈述和纳税人的举证申辩,“听证团”立足专业视角独立发问、集中研判,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裁量尺度形成客观专业的评议意见。
“我们试点推行‘阳光听证’机制,跳出单一科室封闭办案的局限,把案件全部事实、法律适用、裁量考量置于公开监督之下,既能精准破除案件定性卡点,保障执法结论合法、公允、适度,也能充分保障纳税人法定陈述申辩权利,从源头减少涉税争议。”青岛市税务局稽查部门负责人介绍。
“阳光听证”机制落地以来,青岛市税务局已对3起重点疑难稽查案件组织听证会。其中,有一起是关于一家食品经营企业的稽查案件,该案的核心争议是企业申报收入存在偏差是否构成偷税。这家企业日常经营涉及多个运营平台,数据归集统计难度大;加之办公场所分散、各部门沟通衔接不畅,造成申报数据出现偏差。从整体申报周期看,收入差异占比较低,部分申报期还存在多申报收入的情形,少申报仅为个别情况,且企业全程主动配合核查,第一时间启动内部整改。
听证会上,“听证团”现场核对企业经营流水、申报记录与举证材料,综合客观经营难点、企业配合态度、差错占比等要素全面研判,认定企业偷税主观故意程度较低,最终作出不予定性偷税的处理意见。
“‘阳光听证’给了我们完整表达经营实际与难处的机会,专家现场逐条拆解政策、剖析涉税风险,让我们清晰找准内部管理漏洞,明确了长效合规整改方向。”该企业财务负责人王女士表示。
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税务部门推行稽查前置听证,既充分保障纳税人法定申辩权利,又借助外部专业力量校准执法尺度,是运用法治思维实质性化解涉税矛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
据了解,青岛市税务局将持续完善“阳光听证”机制配套操作细则,细化听证申请、现场组织、多方评议、结果运用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进一步扩大复杂稽查案件听证覆盖范围,持续优化跨领域专家协同评议流程。同时,始终坚持法理相融、刚柔并济开展稽查执法,不断降低涉税行政复议、诉讼风险,扎实推进法治稽查、效能稽查、文明稽查、廉洁稽查建设,为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