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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关于做好2003年度烟叶标准样品审定、制作工作的通知

国烟科监[2003]37号颁布时间:2003-05-20

     2003年5月20日 国烟科监[2003]37号 各有关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科教工作主管部门,各有关省级烟叶公司(处):    今年四月中旬,国家局(总公司)组织对福建、湖南、广东、广西和江西等五省、 区2003年度烟叶国家基准标样进行了审定,原定4月下旬继续组织对其余烟叶产 区的烟叶国家基准标样进行审定,但由于受到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影响,目前不 宜集中审定烟叶标准样品。为了不误农时,保证烟叶收购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收购烟 叶质量,国家局(总公司)决定尚未审定2003年度烟叶标准样品的烟叶产区,要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确保抗“非典”措施切实到位的前提下,原则上以省为单位, 按照烟叶国家标准的文字规定,并参照2002年度国家局(总公司)审定的烟叶国 家基准标样,自行组织本年度烟叶标准样品的审定和制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通 知如下:    1、目前,全国抗“非典”工作已到决战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的 抗“非典”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非典”疫情向 农村传播。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对国家、对 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认真做好防范“非典”工作,切不可麻痹大 意。    2、烟叶标准样品的审定和制样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行业、当地政府和烟农各 方面的利益,有关省(区、市)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烟叶标准样品 的审定和制样工作,确保烟叶标准样品质量,促进今年收购和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的进 一步提高,保证烟草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3、各地在审定、制作烟叶标准样品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抗“非典”工作放在 首位,要按照当地政府和防疫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非典”传播,确 保不发生新的疫情;部分受“非典”疫情影响严重而不能组织跨地区烟叶标准样品审 定的地区,应以分公司为单位,依照烟叶国家标准文字规定和2002年度审定的烟 叶标准样品进行制作,确保制作样品的质量。    4、各有关省级局科教工作主管部门、烟叶公司和质检站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 做好烟叶样品审定工作。烟叶标准样品的审定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高出或 降低标准。    5、各地在审定烟叶标准样品时要充分发挥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 术委员会委员的作用,要实行主审员负责制,确保工作质量。    6、各有关省级局在烟叶标准样品的审定及制作过程中,要一如既往地加强与当 地技术监督局的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7、有关省级局完成本年度烟叶标准样品审定工作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审定 结果报国家局科教司和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同时要向本省(区、市)烟叶公司、 烟草质检站和全国烟草质检中心各提供一套标准样品备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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