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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品油运杂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9]21号颁布时间:1999-02-08

     1999年2月8日 桂国税发[1999]21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品油运杂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1998]7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 区石油公司下属有29家批发企业参与中国石化集团成品油运杂费加权运作办法,具 体企业名单附后。   广西区石油公司下属参与中国石化   集团加权运杂费运作批发企业名单 1、南宁石油分公司 2、柳州石油分公司 3、桂林石油分公司 4、梧州石油分公司 5、金城江石油分公司 6、右江石油分公司 7、玉林石油分公司 8、贵港石油分公司 9、北海石油分公司 10、防城港石油分公司 11、钦州市石油公司 12、宁明县石油公司 13、鹿寨县石油公司 14、兴安县石油公司 15、宜州市石油公司 16、罗城县石油公司 17、宾阳县石油公司 18、合山市石油公司 19、忻城县石油公司 20、环江县石油公司 21、阳朔县石油公司 22、平果县石油公司 23、三江县石油公司 24、南丹县石油公司 25、区石油总公司销售公司 26、全州石油批发站 27、六景石油批发站(横县) 28、崇左石油批发站 29、来宾石油批发站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品油运杂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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