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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5]68号颁布时间:2005-03-28

     2005年3月28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5]68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 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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