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4日 深地税发[2005]24号
各区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外出经营税收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734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
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各工程队在我市承接的通信工程,按照我
局目前对建安工程的管理模式,由工程所在地区地方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
二、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各工程队在我市承接的通信工程,应按照
我局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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