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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大公报广告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982号颁布时间:2004-12-07

     2004年12月7日 深地税发[2004]982号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大公报广告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4]1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大公报广告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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