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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铝矾土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办转字[2004]174号颁布时间:2004-11-11

     2004年11月11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4]174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铝矾土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 12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铝矾土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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