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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三星康宁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235号颁布时间:2004-03-10

     2004年3月10日 深地税发[2004]235号 第二、第三、第六检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三星康宁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 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2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三星康宁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 业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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