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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话气象信息服务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779号颁布时间:2004-08-20

     2004年8月20日 深地税发[2004]779号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话气象信息服务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4]30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意见:对气象局(台)取得的 气象信息服务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话气象信息服务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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