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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529号颁布时间:2004-06-01

     2004年6月1日 深地税发[2004]529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4]607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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