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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市话初装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办转字[2003]43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3]43号颁布时间:2003-06-19

     2003年6月19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3]43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市话初装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 [2003]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市话初装费企 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3]35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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