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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深国税办转字[2003]98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3]98号颁布时间:2003-08-06

     2003年8月6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3]98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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