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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深圳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深国税办转字[2003]110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3]110号颁布时间:2003-08-20

     2003年8月20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3]110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深圳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3]9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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