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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1]45导颁布时间:2001-01-09

     2001年1月9日 深地税发[2001]45导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8月21日 财税[2000]64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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