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阁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316号颁布时间:2000-05-09

     2000年5月9日 深地税发[2000]316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亓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200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略)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