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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承包武警系统工程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8]169号颁布时间:1998-04-15

     1998年4月15日 深地税发[1998]169号 稽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承包武警系统工程是否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深地税稽函[1998] 19号)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国 税函[199A7]298号)的规定,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武警支队机 动大队营房工程收取的工程款,可给予免征营业税。但该建筑工程公司应向我局申请 办理免税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免缴营业税,如未经我局批准,则应按规定缴纳 营业税。   此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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