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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

深税发[1993]445号颁布时间:1993-11-26

     1993年11月26日 深税发[1993]445号 各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税发〔1993〕336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 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   一、我市印制的十万元位、佰万元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印第五联“仓库记账”、 第六联“统计”,其印色(包括字轨印色)为黑色,号码印色为大红色,不套印发票 监制章。   二、我市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中文版,暂不印制英文版。   三、各分局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起,每隔五天向市局征管处填报增值税专用 发票发放情况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国家局和省局。   四、各分局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情况表   (二)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 (略)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情况表   应发总户数________   已发户数_________   未发户数_________   已发本数_________     分局盖章     填报时间一九九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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