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
深税发[1993]445号颁布时间:1993-11-26
1993年11月26日 深税发[1993]445号
各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税发〔1993〕336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
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
一、我市印制的十万元位、佰万元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印第五联“仓库记账”、
第六联“统计”,其印色(包括字轨印色)为黑色,号码印色为大红色,不套印发票
监制章。
二、我市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中文版,暂不印制英文版。
三、各分局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起,每隔五天向市局征管处填报增值税专用
发票发放情况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国家局和省局。
四、各分局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情况表
(二)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
(略)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情况表
应发总户数________
已发户数_________
未发户数_________
已发本数_________
分局盖章
填报时间一九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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