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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农行全省统一金融业务收入发票式样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466号颁布时间:2000-07-06

     2000年7月6日 深地税发[2000]466号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农行全省统一金融业务收入发票式样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160号)转发给你们。该票为两联电脑机外发票,是全省农业银行 收取金融业务收入的惟一合法凭证,凡我市农业银行须缴纳营业税的金融业务收入均 应使用该凭证。该票由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按照自印发票的管理程序,统一向深圳 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征收机关申请印制,并按季核销,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以及我局的发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票于2001年1月1日启用, 各主管分局应通知其于2000年11月1日以前到我局申请印制发票,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附:《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业务收入发票》式样(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农行全省统一金融业务收入发票式样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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