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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批准认定我市第一批税务干部为税务师的通知

深税师审发[1996]002号颁布时间:1996-11-05

     1996年11月5日 深税师审发[1996]002号 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 4]211号)和《关于从严审批税务局和税务代理机构的通知》(国税发[1 995]060号),以及深圳市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我市税务干部 进行税务师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深税师审[1996]001号)等文件精 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首先在市国家税务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机构内部 (含离、退休干部)进行了税务师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国、地两局对符合条件 的税务干部在认真初审后,又提交双方进行了严格地互审,最后由税务师资格审 查委员会考核认定。   经市税务题资格审查委员会考核认定,对市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师的484 名干部和市地方税务局申请税务师的650名干部,批准为我市第一批税务师。 取得税务师资格的时间,从批准之日起计算。税务师资格证书的编号从00001 开始编列,其中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师资格证书为单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师资格 证书为双号。证书号码由10位数字组成:第1~4位数字为深圳区号;第5位 数字为证书类型,如"1"为资格证书,"2"为执业证书;第6~10位数字为税 务师的数字顺序号,其中最后一位数字(单、双号)分别代表国税、地税编号。 例如:市国家税务局第一个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为:4403100001,市 地方税务局第一个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为:4403100002。 附件一: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师人员名单(略) 附件二: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师人员名单(略)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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