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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中粮深圳信隆实业公司房产税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8]536号颁布时间:1998-11-26

     1998年11月26日 深地税发[1998]536号 罗湖征收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粮深圳信隆实业公司房产税的复函》(国税 函[1998]647号)称:“考虑到中粮深圳信隆实业公司是全国供应香港 鲜活商品提供仓储、中转、服务的唯一专业公司,作为一项菜蓝子工程,结合其 经营状况,为有利于保证香港市场的繁荣与稳定,经研究,同意对中粮深圳隆实 业公司免征房产税至2000年。”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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