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中粮深圳信隆实业公司房产税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8]536号颁布时间:1998-11-26
1998年11月26日 深地税发[1998]536号
罗湖征收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粮深圳信隆实业公司房产税的复函》(国税
函[1998]647号)称:“考虑到中粮深圳信隆实业公司是全国供应香港
鲜活商品提供仓储、中转、服务的唯一专业公司,作为一项菜蓝子工程,结合其
经营状况,为有利于保证香港市场的繁荣与稳定,经研究,同意对中粮深圳隆实
业公司免征房产税至2000年。”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