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蓉货电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8]566号颁布时间:1998-12-18

     1998年12月18日 深地税发[1998]566号 涉外税收调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蓉华电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的请示》(深地 税外发[1998]227号)收悉。鉴于深圳蓉华电子有限公司对房屋申请加 速折旧的条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 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因此,不同意该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 法计提折旧。   此复。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