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88号颁布时间:1997-02-25
1997年2月25日 深地税发[1997]88号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国税函[1997]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
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如有类似的
业务问题,可比照该批复中的有关规定处理。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
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5号)1997年1月28日(正文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