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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石化化工有限公司申请SPEC中国化工市场税收问题的复函

深地税函[1998]30号颁布时间:1998-06-18

     1998年6月18日 深地税函[1998]30号 深圳石化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SPEC中国化工市场税收减免的报告》收悉。根据现行 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经研究,现对你公司兴办的“中国化工市场”享受税收优 惠问题明确如下:   一、 你公司兴办的“中国化工市场”的经营所得可以享受从获利年度开始 “一年免税二年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 对市场办成后,进驻市场的企业分别按其经济类型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政策。   三、 享受1、2项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开业后向所在地的征收分局 提出申请,办理有关事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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