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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深地税发[1998]42号颁布时间:1998-02-09

     1998年2月9日 深地税发[1998]42号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税字[1997]1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字[1997]182号)1997年12月22日(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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