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情况的报告
深地税发[1999]308号颁布时间:1999-07-16
1999年7月16日 深地税发[1999]308号
国家税务总局:
为切实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的税收征管,促进个体户依法
纳税、建帐建制、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
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国税发[19
99]5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我局从1999年4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对辖区内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
户进行了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截止6月底这项工作基本
结束。经统计,我局管理的现在营业中的纯地税定期定额征收总户数为5861
8户,本次重新核定了7222户,调整定额23585户,其中调高2174
0户,平均调高幅度为25.0%,调低1845户,平均调低幅度16.92
%,未调整户数为28675户,调整后税款增加209.7845万元。现将
本次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是对个体户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对于加强个体户税收
征管的各方面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局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市局多
次召开各分局领导会议,并要求各分局专门成立由分局局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
分管副局长负责抓具体的组织工作,拟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各分局在进行广
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针对辖区内不同地段、不同行业的特点,统一制订了
调整幅度、调整时间和工作要求,并对各个负责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的评税科实
行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同时,各分局还结合量
化考核工作的推行,将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进行量化,纳入考核范围,从而
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龙岗分局采取量化考核与奖金挂钩、工作与廉政考
核挂钩的办法,充分调动各征收所的积极性。确保了调整定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依法核定和调整,确保定额核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准确
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为此,
我局在工作中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利用标语、版报、电视公告等
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宝安、龙岗两区由于范围广阔,个体户众多且分散,税务
人员还深入基层,对个体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逐户派发通知,耐心、细致地解
释有关法律规定,使这次重新核定和调整工作得到了广大个体户的理解和支持。
在这次定额重新核定和调整工作中,我局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程序和方法进行核定和调整,确保
定额核定地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福田征收分局还确立了定额公开制度和税
务检查制度,为明年准确调整"双定户"'的定额,决定从9月份开始,对定期定额
征收税款的个体户分行业公开定额,并对每户双定户每年进行一次税务检查,由
调查科进行复查,从而保证纳税人的公平竞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典型调查,确定纯地税户的定额调整
幅度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
序和方法,对辖区内的纯地税户进行全面的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首先,是
业户自报阶段。我们共确定了辖区内纯地税户应进行调整的总户数为58618
户。各分局向本辖区内的所有个体户发出通知,并指导、督促个体户在限期内如
实填写《固定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申请表》。其次,是典型调查阶段。各
分局对本辖区内的个体户进行分类,按不同地段、不同行业、不同经营项目进行
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户数占总户数的8%以上,罗湖征收分局在4月初结合开展
打击假发票的活动就已率先在其辖区内分不同行业、不同地段开展了典型调查。
该分局评税一科专门成立了三个小组,分行业、分地段上门调查,进行现场测算,
测算内容主要是各项费用。包括租金或承包费用、工商管理费、人员工资、水电
费、电话费以及治安、环保、卫生防疫费等,并根据其营业收入和成本,运用倒
推法推算出毛利率。据以确定各行业的毛利率。再次,是定额核定和调整阶段。
通过典型调查,我们发现多数双定户其定额不同程度地存在偏低现象。为此,各
分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行业分地段根据典型调查得出的结果确定定
额调整的幅度。例如,福田征收分局的具体幅度为:饮食娱乐业市中心不低于
15%,偏僻地段不低于10%;理发、美容、照相、桑拿业不低于10%;文
化体育业不低于10%;个体诊所不低于10%;双定的承包企业不低于10%。
最后,是下达定额阶段。根据所确定和调整的定额幅度,确定双定户的定额,并
填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定期定额税款纳税通知书》,下达双定户执行。
四、加强与市国税局协调,做好国、地税共管户的纳税定额复查工作
对国、地税共管户定额的重新核定和调整工作,原则上随国税局同步进行,
按照国税局确定的调整幅度,然后进行相应的调整,重新核定和调整其地方税种
的纳税定额,同时办理换发纳税卡。蛇口、盐田、南山征收分局与国税局密切配
合,主动积极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对国税局一些定额偏低的"双定户"提出意见。
及时予以调整,确保税款足额征收。
五、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在两个多月的定额调整工作中,我局共对30807户双定户的定额进行了
重新核定和调整,占定期定额征收户总数的51.79%,但仍有48.21%
的双定户纳税定额朱调整。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个体户的纳税意识普遍
较差。由于这次个体户的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涉及到个体户的切身利益,再加上
这次调整工作大多数为调高税负,因此,一部分纳税人对这次调整工作存在着不
理解、不支持的思想,使我们的工作增加了困难。二是这次调整工作由于任务重,
人手少,时间紧,难以在一两个月内完成。特别是罗湖、福田、宝安、龙岗4个
区范围广阔,个体户多且十分分散,既要公平调整,又要依法准确定额,让纳税
人接受,虽各方面积极努力,仍有一部分未调整。但有关分局正在积极抓紧落实,
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三是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大多数经营不景气,
对提高定额抵触情绪很大,有的甚至联名向税务机关写信要求调低定额。由于双
定户需上缴各项费用多达10来种,费用已大大超过税收负担,而且一项费用不
缴就无法继续营业,所以双定户就在税上打主意。因此,调整定额工作的阻力比
较大,形成“税软费硬”现象。四是有个别分局对调低定额户控制不严,核定经
营收入不够准确,有待改进。
针对定额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局拟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加强对个体
双定户的税收征管:
1.改变现行集中调整定额的做法,采取按区域分行业分期分批进行,根据
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纳税定额,使定额调整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又使纳税人
容易接受。
2.为确保定额核定的科学,准确、合理、公开,缩小定额与实际经营额之
间的差距,可以建立定额公开制度和检查复查制度。增加其透明度及监督力度,
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保护纳税人的公平竞争。
3.对建帐个体户由于多数进货项目都不能取得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因此,
白条比较普通,造成可信性较低。而建帐后比“双定户”税负还低,所以建议中
等城市以上对规模中下水平的个体户应以双定为主,让税务机关抽出力量抓重点
税源户管理,强化税收征管。
附件:1.重新核定和调整个体工商户定额情况统计表(略)
2.双定户定额调低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