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金融机构收回逾期贷款拖欠利息的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9]196号颁布时间:1999-05-10
1999年5月10日 深地税发[1999]196号
各检查分局:
近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加强对金融机构收回逾期贷款拖欠利息的税收征管
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76号)略称:近来年,企业拖欠银行利
息问题日益严重,收息率逐年下降。贷款利率多次下调,已造成金融业营业税税
源逐渐萎缩,给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带来很大压力。当前,各级政府和金融企业加
大了依法清收拖欠利息的力度,给我们组织收入提供了方便,各级地方税务部门
,应把握时机,进一步加强金融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掌握金融企业清收拖欠利
息的情况,特别是对逾期贷款中已超期不再按应收未收利息结转当期利息收入部
分,凡已清收回来的,必须按税收法规征收营业税,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