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深圳市中天达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8]575号颁布时间:1998-12-22
1998年12月22日 深地税发[1998]575号
第一检查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通控股公司所属企业1998年度总机构管
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8]723号)的规定,对中国华通控
股公司所属企业深圳市中天达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度向总机构上缴的管
理费25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缴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请
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