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穗国税发[2006]231号颁布时间:2006-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从化市英豪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名单通告如下(见附件1、2)。名单所列纳税人应迅速缴清税款。对逾期未缴纳的税款,我局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追缴。
附件1:欠税企业纳税人名单(略)附件2:欠税个体工商户名单(略)
上一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事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纳税评估补缴企业所得税处罚及加收滞纳金的指引》的通知
下一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公告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