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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5]425号颁布时间:2005-07-20

     2005年7月20日 粤地税函[2005]42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 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52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 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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