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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东地税发[2005]88号颁布时间:2005-07-01

     2005年7月1日 东地税发[2005]88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 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5]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 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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