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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奥地利联邦商会广州代表处免税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5]288号颁布时间:2005-06-20

     2005年6月20日 粤国税函[2005]288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奥地利联邦商会广州代表处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穗国税发 [2004]336号)悉。关于奥地利联邦商会广州代表处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见附件),同意对该代表处从事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 165号)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业务活动,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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