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工作时间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5]22号颁布时间:2005-05-17

     2005年5月17日 粤国税办发[2005]22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 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粤委办[2005]37号)精神,从2005年7月1日起, 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 2:00-5:30。经研究,省局机关从2005年7月1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