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工作时间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5]22号颁布时间:2005-05-17
2005年5月17日 粤国税办发[2005]22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
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粤委办[2005]37号)精神,从2005年7月1日起,
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
2:00-5:30。经研究,省局机关从2005年7月1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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