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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广东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意见

粤国税发[2004]171号颁布时间:2004-08-03

     2004年8月3日 粤国税发[2004]171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全面推进广东国税系统基层建设,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国税 发[2003]126号,以下简称《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领 导班子、组织体系、干部队伍、管理基础、党风廉政、税收管理信息化、税务文化、 工作生活环境“八大建设”,以队伍建设和管理基础建设为依托,使基层国税单位真 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建 设税收强省、率先实现广东国税管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未来5年内,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 设、职业道德教育、干部培训和税收专业培训,推行岗位考评和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 活动以及各类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坚定干部队伍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信仰和 对改革开放的信心,牢牢把握税收工作指导思想,自觉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基本要求的税务职业道德,使干部队伍 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学历结构更加合理,道德文化素质、廉洁服务意识、专业执 法水平明显提高。   ——现代征管格局基本建立。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 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及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 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 和效率。   ——基层执法规范、文明。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 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 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税收执法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 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科技管理手段全面应用。征收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外部信息、 决策支持系统有效连接,“金税工程”稳定运行,基层征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大幅提 升,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纳税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构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阳光国税”,为纳税人 提供“一窗式”、多功能、多形式的纳税服务,加强主动服务,推进自助服务,依法 推动纳税服务社会化。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推行和完善巡视检查、诫勉谈话、公 开述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公开述廉评廉和培训考核等管理监督制度, 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和考核,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 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管理体系。严格贯 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完善和推进竞争上岗,不断扩大群 众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后备干部培养,进一步 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特别注重培养和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县 (含县级市和区,下同)国税局领导班子中原则上要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领导干部。 抓好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使基层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 干部提拔任用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培训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任期制。在 “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加大推进领导干部交流、重要岗位轮换力度。县级国 税局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连续任正副职满10年或任正职满5年,基层分局级领导干 部在同一单位任正副职满6年或任正职满3年,男未超过55岁、女未超过50岁的, 或受健康状况影响的,一般应交流或轮岗。   (二)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抓好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的意见》(国税发 [2003]128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意见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4]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我省各级国税机关的机构设置, 增强垂直管理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按照依法、求实、效能、规范的原则,设置全省 国税基层机构,配置基层国税机构职能,及时核定和调整人员编制。建立健全人员编 制指标核定体系,盘活人力资源。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基层单位,都应按党章规定成 立党的基层组织;市、县国税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立直属机关党委或总支部 委员会。   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在组织制度上,健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 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公示制度,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党员教育、党 籍管理、民主评议、联系群众以及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在政治生活制度上,坚持党 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遵循“四个服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坚持党性,杜绝派性。在组织生活制度上,坚持“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 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汇报等制度。在民主生活制度上,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严格执行党的选举制度。在监督制度建设上,严格执行请示 报告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违纪追究制度,自觉接受党外监督。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县级以上国税局应当建立工会组 织,共青团、妇联工作要有领导分管,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重视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 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 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把工作开展与干部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有机统一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税 务干部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广泛开 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 价值观,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威力。   大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先进集体”、 “青年文明号”,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青年岗位能 手”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视发现、培养和树立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典型,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政治素质 和思想道德的整体水平。   2、抓好业务素质教育。   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资源,切实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新 格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 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干部管理教育要求,在培训原则上求“全”,在培训对象上 求“专”,在培训内容上求“新”,加大力度认真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 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全系统各级机关都要重视并落实干部培训工作,按分级培训 原则力争在5年内将全省国税干部轮训一遍,逐步实现由基础知识向专业技能、由单 一业务型向复合型人才培训的结构性转变。重点抓好征管一线人员的岗位培训,切实 解决学以致用问题。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抓好干部学历教育,在2007年之前, 基层干部(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比例提高到95%以上。   3、不断完善队伍建设的管理监督机制。   完善岗责体系和检查、考核、奖惩等机制,试行能级制,逐步推广日常考核、分 期考核、年终考核、任期考核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新考核方式。   (四)加强管理基础建设。   1、规范基本程序和税收执法。   坚持依法治税与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相结合,全面推行“阳光 作业”和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 督,加强对税收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越权行为的查处,确保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在法制化 轨道上运行。   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简化办税程序。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 收征管法律文书规范,省国税局在2004年前完成《税收征管制度汇编》和《发票 管理文件汇编》,同时,全面清理和检查行政执法程序和征管法律文书,对不适应税 收实际工作需要的程序或文书进行清理和简化,统一全省国税征管文书格式。   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管 理服务工作规范、稽查工作规范、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 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增强税收执 法透明度,强化税收执法的社会监督。   2、明确基本职责。   在2005年前完成基层业务重组工作,切实加强业务衔接,使基层税务机关各 项管理职能之间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密切联系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   理顺征收、管理、稽查职能关系,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协调,按照管户与管事 相结合原则,落实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职责。按照《广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规 程》的要求,2004年年底前各市国税局要全面完成岗责体系的建立工作,同时,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质量考核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因职责不清、 责任不明、衔接不利而造成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在税收管理中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推行绩效管理,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考核和人工提取数据分析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 量结合的综合目标考核,将个人绩效与岗位、能级相联系,与收入分配、评先创优、 任用提拔等挂钩。   把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六率”作为提高基层征管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纳入 目标考核责任制,与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绩效挂钩。同时,通过应用综合征管信息系 统自动生成考核指标,自动进行考核评价。我省国税征管质量考核“六率”总分和各 项指标得分力争2年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年内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3、加强基本税源监控。   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认真做好税源管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 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3]8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 务局协作的意见》(国税发[2004]4号)的要求,建立完善与工商、地税部门 的协作机制,实现纳税人信息的共享和税务登记的源泉控管。   全面推行“一户式”管理,整合和综合利用现有税收征管信息资源,为领导机关 决策和基层执法服务。   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充分运用各项经济指标,加强宏观税源变化动态分析以及行 业税负分析,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体系,实现省、市、县三 级国税局对税源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以科 技手段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   4、加强基础管理,优化服务。   以税收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并配 备相应设备,重点为纳税人提供宣传送达、咨询辅导、纳税申报、税款征缴、发票查 询等规范、全面、便捷的服务。    运用现代科技,创新服务手段,2005年全面建立、开通为纳税人服务的广 东国税信息门户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专线,形成在功能上各有侧重、面向公众 的服务平台;同时将更多税收业务移到网上,实现信息发布、税企交流及网上业务处 理功能,使国税门户网站成为国税机关与纳税人沟通作业的重要渠道。   从2004年开始全面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等级纳税人实 施分类管理和服务,促进我省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拓宽申报和缴税渠道,积极推行申报、缴税的网络化和电子化,提供邮寄、电话 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多种申报方式,推广应用储税划缴、支票、银行卡 等缴税方式,建立税库银联网电子缴库系统(简称ETS系统),实现税款缴库电子 化,税款征收、对账、核算无纸化。   继续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制定办税服务厅文明办税规范管理办法和纳税 服务行为准则,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功能设置、服务规范等 内容,实行窗口岗位人员预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包括首问责任、限时服务承诺、一站 式服务、全程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准则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进一 步清理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把纳税人的 综合满意度作为考核基层征管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5、推进征管改革。   按照建立现代征管格局的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实施征管改革。 在全省国税系统统一基层机构设置及称谓,规范并明确机构职能及职责分工,建立统 一的、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位职责体系。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征管改革各 项措施取得成效。   6、加强财务管理。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征管、面向大多数人”和民主、透明、规范、节省的原则, 加强各级国税机关财务制度建设和财务监督,强化预算管理及执行,规范和健全银行 账户、其他收入、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管理,真 实反映资金收入及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1、狠抓廉政教育,提高队伍反腐倡廉意识。   在抓好干部队伍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围绕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法纪意识和责 任意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日常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专项教育活动, 不断提高国税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服务水平,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2、深化“两权”监督制约,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通过“两权”监督制约体系的建立,形成对“两权”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抓住 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分析“两权”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纠正偏差、堵塞漏洞;加 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减少权力运用的自由度和操作弹性,限制权力的随意性和 个人的自由裁量权,压缩腐败问题可能发生的空间;同时针对“两权”运行过程中问 题多发环节,深入开展执法监察。   3、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狠抓作风建设。   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步伐,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 服务承诺,实行“阳光行政”、“阳光办税”;聘请税务特邀监察员,广泛接受社会 的监督;狠抓作风建设,落实税务人员“十五不准”。   (六)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1、抓系统应用。   按照“优化效率、完善功能、整合应用”的思路和“一户式”的管理要求,不断 完善税收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各单项系统与征管软件的数据整合,构建税收管理“立 体应用”框架。切实增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兼容性。   2004年开始省市两级国税局协作应用,将缓缴税款审批、发票四级仓管理、 税收票证管理和计会统业务管理等省、市国税局机关日常税收业务纳入征管软件系统, 形成省、市、县、分局四级国税机关协同作业的完整工作流程。2005年各市国税 局均达到税收数据全部从征管系统获取的目标。2004年底之前,将行政管理系统 推广到县国税局。   2、抓管理和运行维护。   建立完善全省国税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监控体系,构建广东国税信息化安 全体系,实现“业务不中断,数据不丢失”,2004年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建 立并试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体系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2005年全面建立并试行 信息集中管理监控体系。   有计划地对全系统广域网进行提速改造,适应数据通信量不断增加的要求。   3、抓数据应用。   2004年全面推广省、市、县国税局三级决策支持系统和综合查询系统,使该 系统成为各级管理决策人员及时准确全面获取信息的常用工具,实现税收管理活动信 息化。   4、抓纳税服务信息化。   根据纳税服务信息化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征纳效率、方便纳税人、规范纳税服务 为目标,加大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初步建成依托互联网的电子税务系统。   (七)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把税务文化建设作为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塑造广东国税人精神,形成广大国税干 部共同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广东国 税事业上新台阶的全局性、长远性、综合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在努力建 设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同时,突出精神文化建设,重视干部的思想、道 德、业务素质的提高,使广大国税基层干部牢牢把握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这一税收工 作的灵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真正做到规范 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此基础上,各地国税局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有针对性 地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克服并解决各种不良意识、习惯、风气和影响, 创造出切合本地本机关实际的健康向上的文化特质。税收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 进的过程,贵在坚持,循序渐进,切忌急于求成和重形式轻内容。   (八)加强工作生活环境建设。   继续在经费、设备等资源投入上向基层倾斜特别是向欠发达地区基层倾斜,不断 改进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政治和生活待遇,缩小同一地区的 收入差距,密切干群关系,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国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务必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性、 必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纲要》抓好落实。建立上级机关和领 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的制度。一把手要统筹全面抓,其它领导分线协助抓。要分清和 落实省、市、县国税局的不同责任以及各部门的相应责任,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把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分 解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把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形成心齐实干的氛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 作机制。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大力强化大局观念和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坚 持基层优先的原则,急基层之所急,想基层之所想,在继续加强基层软硬件等基础建 设的同时,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重大政策出台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基 层意见,了解基层实际情况,使政策措施符合工作实际,便于基层贯彻。   (二)精心组织实施。   省、市国税局人事或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基层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市国税局 要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在巩固前阶段基层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抓 好试点,以点带面,建设一批“窗口”单位,培养一批高标准、过得硬的先进典型, 创造出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自身特色的基层建设新鲜经验;要从实际出发,按照 “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区别对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纲要》和 省国税局的意见建立操作性强的基层建设工作方案、目标管理体系和责任考核体系, 有针对性地确定不同时期基层建设的重点和目标,加强考核、监督和检查。省国税局 将适时对各市国税局的考核进行抽验。   (三)狠抓工作落实。   要严格按照省国税局基层建设实施意见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各项要 求抓好落实。基层建设倡导求真务实,不搞花架子,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 国税局特别是人事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跟踪落实和督促检查,通过全方 位的督促检查,增强各级国税局抓好基层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每项工作都有落 实,每个任务都有结果,每年要对基层建设工作全面总结一次,形成总结报告。上级 机关和领导同志要把基层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带头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 握第一手情况,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建设 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通过调研,强化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加强联 系沟通,指导基层更好地抓好工作落实。要教育基层广大干部职工理解基层建设,支 持基层建设,积极地参与基层建设,确保基层建设的顺利实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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