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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4]176号颁布时间:2004-03-17

     2004年3月17日 粤地税函[2004]17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界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理问题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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