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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电[2003]28号颁布时间:2003-12-26

     2003年12月26日 粤国税电[2003]28号 各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 求及时将总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公告广泛张贴所有办税服务厅,切实把 宣传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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