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东地税函[2003]125号颁布时间:2003-11-06

     2003年11月6日 东地税函[2003]125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粤地税函[2003]5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