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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地税函[2003]447号)

粤地税函[2003]447号颁布时间:2003-07-30

     2003年7月30日 粤地税函[2003]44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 充通知》(国税函[2003]7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 补充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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