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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东地税发[2003]115号颁布时间:2003-06-23

     2003年6月23日 东地税发[2003]115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1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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