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技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湛地税函[2002]54号)

湛地税函[2002]54号颁布时间:2002-07-12

     2002年7月12日 湛地税函[2002]54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我市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输市场的占有率 ,于2001年购进国产高级豪华旅游车共二十四辆,总投资2156万元。该项目投资业经广东省 经济贸易委员会确认为符合国家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 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 法》(国税发[2000]13号)的精神。经审核,我局同意该公司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 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否,请批复。 附:有关申请资料               符合国家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                     编号:(粤)经贸投[2002]0360号   根据财税字[1999]290号文的规定,兹确认更新空调豪华直达快速班车技术改造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于2001年11月以湛经贸投资[2001]10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按规定到有关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手续。   项目单位: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改造内容:企业自筹资金购买24台豪华车,投产达产后年新增:客运收入5385万元、利 润916万元、税金177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21560000万元   国产设备投资额:21560000万元   项目执行年限:2001年至2002年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