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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珠地税发[2003]184号)

珠地税发[2003]184号颁布时间:2003-06-23

     2003年6月23日 珠地税发[2003]184号 斗门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 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135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 请贯彻执行。 对税务登记证件遗失的声明,我市统一在《珠海特区报》上刊登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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