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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腊肠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2000]715号)

粤国税函[2000]715号颁布时间:2000-12-22

     2000年12月22日 粤国税函[2000]715号 你局《关于"腊肠"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0]177号)悉。 关于腊肠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我局意见,从其加工过程看,腊肠属于《农业产品征 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中畜牧产品的肉类生制品范围,适用13%税率征 收增值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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