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第一棉纺织厂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粤地税函[2002]651号)
粤地税函[2002]651号颁布时间:2002-12-17
2002年12月17日 粤地税函[2002]651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第一棉纺织厂申请以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穗地税发[2002]2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省经贸委审核确认广州第一棉纺织厂的气流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粤经
贸投[2001]032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
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粤地税发
[2000]136号转发)的规定,同意广州第一棉纺织厂的气流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