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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日本国钟纺纤维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2]204号)

粤地税发[2002]204号颁布时间:2002-12-18

     2002年12月18日 粤地税发[2002]204号 国家税务总局: 近接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日本国钟纺纤维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 题的请示》(中山地税发[2002]161号)称:日本国钟纺纤维株式会社(以下简称 该公司)于2001年8月13日与中山华钟毛纺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援助合同(合同 注册编号:4400-04805),从我国境内取得技术转让收入。现该公司就其取得的 技术转让收入提出免征营业税申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字[1999]273号)规定,我局拟同意对该公司就此项技术援助合同取得的技术转让 收入免征营业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中山地税发[2002]161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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